注意:沪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提前至4月1日
时间:2020-07-31 18:39
日前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:
①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7月1日提前至4月1日;
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;
③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8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最低不低于2018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;
④2019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%至7%,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%至5%;
⑤符合规定情形的,单位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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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效率,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,各单位可从2019年4月1日起登陆上海公积金网(www.shgjj.com)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。